洗禮是耶穌對所有信徒的要求,甚至可以說是命令。

聖經記載耶穌對門徒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28:18-20)

以上的經文很清楚紀錄耶穌基督吩咐我們要“信而受洗”。其次,耶穌雖然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他也為了“盡諸般的義”,要求施洗約翰替他洗禮。

有些人相信耶穌,但卻遲遲不願受洗。他們覺得只要心裡相信就夠了,有沒有受洗不重要;但這個概念是錯誤的。不願參加受洗有很多原因;其中之一是不清楚什麼是信耶穌。有人以為信耶穌就是信他是神—–有事情向他禱告,星期天來教會奉獻一些金錢就是基督徒。這是不對的。做基督徒是接受耶穌基督作我們的救主,作我們生命的主人,讓我們活出一個豐盛的生命。這個新生命是主所賜的,也是屬於主的;所以保羅在聖經羅馬書12章這樣寫:“ 弟兄們 ,我 以神的慈悲勸你們, 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 是聖潔的, 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 是理所當然的 。”

信耶穌不能像福音書那個青年財主一樣,又想跟隨耶穌,又捨不得他的財富。信耶穌是要“把身體獻上,當作活祭”,像亞伯拉罕願意獻上以撒。(上帝當然不要亞伯拉罕殺兒子,可是上帝要我們有一顆願意奉獻的心);所以既然決定接受耶穌作我們的救主,就應該聽主的吩咐,來一個“信而受洗”;向撒旦和世界宣告:從現在開始,我再不受撒旦的控制,因為我已經完全屬於主。

話得說回來, 願意受洗也要經過教會領袖的認同。後者有責任去確定申請者是否完全明白信耶穌是什麼一回事,包括認罪悔改,真真正正願意接受耶穌作個人的救主,因信得救,才替他們安排洗禮課程;否則只有洗禮的儀式,卻沒有重生得救,就不但誤導了弟兄姊妹,更耽誤了神寶貴的救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