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他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 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 (以弗所書 4 :11-12 和合本)

有不少基督徒,有意無意間就以為神安排了這些有不同職份的人在教會裡,就是去為教會工作,他們的責任不單要「成全信徒」,他們也要「各盡其職」,他們也要去「建立基督的身體」,就是建立教會,集所有工作於一身。

既然教會已經有牧師,長老和執事去負責聖工,一般信徒於是就可處於被動地位,或把手垂下來,不需特意去工作,因神已經指派了這些領袖去為教會工作。有些更認為牧師長老必須要「一腳踢」,即處理教會一切大小的事務,難怪外間對華人教會的印象是對牧者刻薄,「做到死」。

其實新約希臘原文並没有標點符號,試把12節的逗號挪去,意思就很不一樣了。新譯本是這樣譯的:「他所賜的,有作使徒的,有作先知的,有作傳福音的,也有作牧養和教導的,為的是要裝備聖徒,去承擔聖工,建立基督的身體」。

所以,神安排使徒、先知、傳福音的、牧養的、教導的在教會,目的是裝備聖徒。教會的主日講道,主日學,小組查經,甚至短宣體驗,都是為了裝備信徒,就是所有的會眾去為主作工,使他們能去建立眾弟兄姊妹,去建立教會,就是基督的身體,達到基督豐盛長成的身量。根據聖經的教導,工作的不是(或不單是)牧師長老,他們主要是作牧養教導,工作的是所有信徒,他們有責任去接受裝備,去為主作工,去建立教會。

讓我們回到聖經的教導,神必能使教會興旺,教會有見證,福音得到傳開,使神的名得榮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