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紀第四章談到兩兄弟;哥哥是該隱,弟弟是亞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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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隱殺了弟弟,可是他覺得他自己一點兒責任都沒有。問題不在他那裡,問題在神不悅納他的供物。可不是嗎?神要是接納了他的供物,他就不會生氣,不生氣就不會殺人,所以不是該隱的錯,要怪就怪上帝。

該隱殺了弟弟,他覺得他自己一點兒責任都沒有。要怪就怪亞伯。要是沒有亞伯,神就沒有比較;不比較該隱就不會妒忌,不妒忌就不會殺人,所以不要怪該隱,要怪就怪亞伯。

該隱的問題在哪?在犯了罪還強詞奪理。犯了錯不肯承擔,反而把責任都推到別人身上,這叫作不悔改。不悔改的基督徒往往會用很多好像很屬靈的話去掩人耳目,讓別人覺得他們是受害者,或者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去製造謠言中傷對方。所以如果任何一個機構(包括教會和家庭)發生問題,最先推卸責任的,最大聲宣佈問題不是他們引起的,最早用種種理由去轉移目標的,往往就是最有問題的人。可是上帝的眼睛是雪亮的。創世紀4:10這樣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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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的,我們以欺騙別人,我們甚至可以欺騙自己(很多人自己欺騙自己,讓他們可以接受自己),但是我們不能欺騙神;因為有一天我們每一個人都要向神交帳。

可是神是滿有憐憫的。神給該隱立一個記號,免得人去殺他(4:15)。神原萬人得救,不願一人沉淪。神甚至願意再給這個殺人犯多一次的機會,讓他在夜深人靜之時,去反復思想他說過的,想過的,做過的,是否真的是這麼的正義,這麼的無瑕可擊——神希望他悔改。

知錯能改,善莫大焉。有勇氣承擔責任,才是大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