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談敬拜              張偉強傳道

 聖經到處都有敬拜的教導。在新約聖經中,「敬拜」Προσκυνέω此字包含至少兩種意義:i) 是「俯伏、跪拜」敬畏之行動。當主被聖靈引領到曠野,受魔鬼試探。魔鬼領主到山上說,只向牠「下拜,萬國榮華便歸給主。魔鬼想藉此反僕為主,讓主承認牠的地位。但主卻回答說:「當主你的神、單要事奉祂。」(路4:7-8)因唯一配受跪拜的,只有神自己。同樣主在平靜風浪後到岸上,一個被污鬼所附的人跑來「祂。(可5:6)污鬼和耶穌互不相干,即使不情願,鬼也得向主「下拜」,因主滿有權柄,是至高神的兒子!污鬼即或不願,也只得降服。ii)」此字另有意思。主曾特意到雅各井旁,向撒瑪利亞婦人傳講生命活水之道。婦人表示:「我們…在這山上「禮拜,你們倒說,應當「禮拜」的地方是在耶路撒冷。耶穌說…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拜他…」(約4:19-23) 這裡「禮拜」或「」,原文用上同樣的字,但英文譯作worship,所指的不單是俯伏和跪拜,而是以虔敬和謙卑的心態,參予宗教敬拜活動,表達及承認神為大為主,應予恆常向祂崇敬

新約聖經中另一與「敬拜」有關的字,是λατρεία。這個字不單指敬拜禮儀,又指「事奉」—為神而作的事。 例如保羅指出:「他們是以色列人;那兒子的名分、榮耀、諸約、律法、禮儀 (λατρεία )、應許都是他們的」(羅9:4)。而希伯來書作者指出:「所以我們既得了不能震動的國,就當感恩用虔誠敬畏的心事奉 (λατρεύωμεν)神…」(來12:28-29)。這裡的「事奉」,包括隨即談論愛人及遵從神吩咐應有行動(來13:1)。主在逾越節被捉拿前,提醒門徒:「人要把你們趕出會堂…凡殺你們的就以為是事奉(λατρείαν)神。」(約16:2) 故此,保羅在未信主之時,迫害教會和信徒,自以為事奉神。信徒不論在每主日回到教會事奉或禮拜;在日常生活中,參與教會清潔,在社區中探訪、關顧肢體、帶領小組或其他為神而作的事工,均為對上主的事奉敬拜

英文「敬拜」worship一字原意有值得尊崇或效忠的意思。這位創天造地賜下生命氣息的主配受世人敬奉。詩人指出:「耶和華─我們的主啊…你將你的榮耀彰顯於天。…我觀看你指頭所造的天…便說:人算什麼,你竟顧念他﹖」(詩8:1-4)神亦是大而可畏的:「惟獨祢是可畏的! 祢怒氣一發,誰能在祢面前站得住呢?」(詩 76:7)、「誰曉得祢怒氣的權勢? 誰按著祢該受的敬畏曉得祢的忿怒呢?」(詩 90:11) 神是尊貴聖潔的:「聖哉!聖哉!聖哉!萬軍之耶和華;他的榮光充滿全地!」(賽6:3) 信徒「當以聖潔的妝飾敬拜耶和華;全地要在祂面前戰抖!」(詩 96:9)「因為國度、權柄、榮耀、住全是祢的,直到永遠。阿們」(太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