務要傳道!無論得時不得時 許傳道
保羅曾寫信給提摩太,告訴他“務要傳道!無論得時不得時,總要專心,並用百般的忍耐,各樣的教訓,責備人,警戒人,勸勉人。 ”(提後4:2)傳道可以說是保羅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他為福音顛狂,原來是因為基督的愛激勵了他(林後5:13-14)。
耶穌復活之後在最後快要離開世界回到天上之前,不談其他的東西,單單吩咐跟從祂的人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可16:15),使萬民作耶穌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太28:19)。這“傳福音”變成了每一個門徒的責任,也是神的心意。當我們負起這責任,將福音傳給身邊的人,就是在做耶穌做過的事、延續祂在世的使命;當我們將人帶到神的面前,我們就成了祂拯救世界的重要工具。
不過,如果沒有“大使命”,人是否就會因為沒有這責任而不傳福音呢?也不見得。在有關耶穌神跡醫治的敘述中,就記載過很多人情不自禁地將耶穌向他們作過的事告訴人(太9:27-31;可1:40-45;路5:12-15;約9:1-41),他們是經歷過奇妙的拯救和醫治後,感到“沒有辦法不將自己的經歷告訴人”。這種傳揚出於愛 — 因為經歷過神的愛,所以渴望告訴人有關神的事。安得烈一找到彌賽亞,就去告訴他的哥哥西門,腓力一找到彌賽亞,就趕快告訴他的朋友拿但業這個好消息(約1:40)。保羅之所以能主動積極傳福音,原來是基督的愛激勵了他(林後5:13-14)。傳福音是愛的傳遞,因為我們得著了神的愛;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約一4:19)。 因為愛,有人渴望跟人分享神的愛,但也有人只懂默默獨享。或許,這是主耶穌頒布大使命的其中一個原因。
每一個門徒都要學習跟人分享神的愛,作耶穌作過的事,思主所思,行主所行,從來都是聖經對門徒的要求。神渴望見到每一個經歷過祂愛的人,都能像祂一樣愛人,著緊別人的生命,叫人得著生命中最寶貴的禮物 — 福音。 傳福音是基督徒的特權,能跟人分享基督的愛,實在是我們的驕傲。保羅不以福音為恥(羅1:16),因為他深深知道人最需要的莫過於此,世上沒有任何知識能帶給人們生命如此巨大的衝擊,免於地獄的刑罰。保羅是一個“愛”的使徒,他寫下了愛的真諦(林前13);他也是一個充滿責任,到處“欠債”的使徒,他說“無論什麼人他都欠他們的債”(羅1:14)。對人有愛,就願意負責任;願意負責任,就是愛的表現;負責任是愛的前提,愛是負責任的基礎。願弟兄姐妹一有機會就為主作見證,一有機會就傳福音;願神的愛時時激勵我們,願神賜福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