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的人生觀 梁牧師
成爲基督徒意味著開始一個新的旅程,這也稱爲天路歷程、成聖之旅。一個門徒,若願意付代價跟隨主,他的生命便會活出基督的榮美。或許我們會問,爲何會有如此的改變?其中的秘訣,就是因著神在信徒心裏的工作和人對神的順服,帶來信徒人生觀的改變;正如保羅所說,信徒在神裏面,可以心意更新而變化(羅12:2)。那麽,基督徒應有怎樣的人生觀呢?
(一) 尊主爲大的人生觀
保羅說,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一個“新造的人”(林后:5:17)。人如何進入基督裏呢?聖經告訴我們,必須承認自己是罪人,相信耶穌十字架的救贖,接受祂作我們個人生命的救主,我們便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所以,基督徒是生命的交換,即交出自己的主權,讓耶穌成爲我們生命的主,帶領我們一生的道路。爲此基督徒的人生觀,首先就是以神為優先,凡事尊主爲大。主耶穌復活之後,曾問彼得“你愛我比這些更深嗎”(約21:15)?保羅領受了神的恩典后,他以神的慈悲勸勉信徒,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羅12:1)。這些都在提醒主的門徒,需要常常省察自己與神的關係。作爲神的兒女,在我們服事、生活、工作、家庭及兒女的事上,是否都能以神為優先,凡事榮耀主的名?
(二)分別爲聖的人生觀
聖經告訴我們,雖然人類始祖犯罪,違背神的命令,罪因此進入世界,死也臨到眾人(羅5:12)。但“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羅8:1)。基督徒是神特別揀選的(彼前2:9),雖然我們還生活在世界上,但卻不屬於這世界(約17:16),并且,神要我們與世界分別,成爲世上的光和鹽(太5:13-14)。所以論及信徒與世界的關係,保羅說:“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12:2)。使徒約翰也告誡我們:“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裏面了”(約一2:15)。基督徒需要在神的話語裏,從世界中分別爲聖,見證屬神子民聖潔的生命。
(三)彼此相愛的人生觀
基督徒的人生,除了尊主爲大和分別為聖之外,我們還需要在主裏愛弟兄姐妹。對信徒來説,神賜給我們一個很大的祝福就是,祂用愛子耶穌基督的寶血,為我們建立了教會。改教家加爾文曾如此形容教會:“凡以上帝为父的,便以教会为他们的母”。基督徒如何能夠彼此相愛,需要在教會的團體中與主聯合,在主的愛中彼此聯絡。信主后,我們的生命不再孤單,神將我們放在團契中,彼此相助,並藉著教會使我們和眾弟兄姐妹一起,明白主的愛是何等的長濶高深。因著這愛,我們可以在教會屬靈的大家庭中,生命長進,共同實踐主賜門徒彼此相愛的命令。願神賜福我們每一位弟兄姐妹,在與神的關係、世界和教會中活出美好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