繫在手上為記號、戴在額上為經文 楊炳宗長老
神藉摩西帶領以色列人離開為奴四百年的埃及地後,在曠野向祂的百姓曉諭祂的律例典章。摩西吩咐百姓要愛他們的神耶和華,並要常守祂的吩咐、律例、典章、誡命 (申命記11:1) 。耶和華應許要帶他們進入迦南那流奶與蜜之地,但耶和華嚴囑祂的子民,不要效法當地之民敬拜偶像的行為,而要單單敬拜事奉耶和華他們的神,使他們在當地能長久安居得福。遵行耶和華的吩咐是如此重要,以致摩西多次告誡以色列民:
「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都要記在心上,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裏,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也要繫在手上為記號,戴在額上為經文。又要寫在你房屋的門框上,並你的城門上。」(申命記6:6-9)
摩西告誡百姓,耶和華的話,要常記在心中,不單自己如此,也要如此教導子女,無論是在何時何地,都要謹記神的話,甚至把經文掛在身上,寫在家中,刻在公眾當眼處,目的是讓自己時常被神的話充滿,不致犯罪,「因為耶和華曾用大能的手將你從埃及領出來」(出埃及記13:9, 16)。
我們這些曾被罪捆綁,卻得蒙神救贖從罪中得釋放的人,也就如以色列人蒙神拯救脫離埃及奴之地,正邁向那應許之地。我們也同樣要常常記著神拯救的恩惠,記著遵行神的話,讓神的話充滿自己,因為無論在當時或現在,世界上的風俗潮流,罪惡試探,從未停止過衝擊著神的兒女,以致不少的基督徒在這些罪惡試探中跌倒,在邁向應許之地的路上,被世界的風俗潮流引誘以致行差踏錯。
今日我們如把神的話記在心中,亦有聖靈在我們心中提醒我們不要犯罪,理應不會犯罪;但我們都是軟弱的人,在世界的風俗潮流和罪惡試探中,時常不斷跌倒失敗,也常在同一事上屢次犯錯。但我們不要氣餒,總要繼續順服聖靈,讓神的話在我們心中作工,改變我們。
還記得早幾星期前關於屬靈生命大掃除的講道嗎?該丟的就不要留,任何使我們遠離神、不榮耀神的罪和行為,我們要去掉,絕對不留,記著要「斷捨離」,對罪了斷、捨己、脫離世界的引誘。另外,該留的就不要丟。沒有了神的話,就沒有人生,因為只有神的話是我們腳前的燈,路上的光。要讀它,把它記在心裏,存在意中;我們也不要忘記神的作為、神的恩典。願我們都能常守主的誡命,作神聖潔的兒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