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為什麽要受洗?          梁牧師

 今年11月5日(主日)在林含蔚和傅麗鳳夫婦府上,將舉行頌恩堂教會受浸禮。這次共有9位已決志的弟兄姐妹,他們將在衆人面前,藉著浸禮,見證自己歸入耶穌,成爲上帝的兒女。或許我們會問,信徒已決志信主,蒙恩得救,為什麽還要受洗呢?主要有以下三個理由。

(一)受洗是耶穌的命令

基督徒是一個經驗歸正的人,也就是藉著悔改與相信,接受耶穌,得蒙拯救的經歷。信徒是主的門徒,當敬畏神,尊主爲大,凡事順服,常常遵守他的道(約8:31)。正如耶穌對門徒説的:“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約14:15)。洗禮就是遵守耶穌的命令(可16:16;徒2:38),當耶穌復活升天前,曾向門徒頒佈了大使命,他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太28:18-19)。爲此,洗禮既是主的教訓,也是基督徒實踐主的命令。                                             (二)受洗是信仰的見證

受洗不是得救的條件,但卻是基督徒信仰的告白,也是人對福音信心回應的行動。一方面,洗禮是基督徒在神和人面前,公開承認自己信仰的見證,即承認耶穌基督為個人的救主和生命的主,並且作為神的兒女,表明願意順服,為主而活。另一方面,耶穌作爲神的兒子彌賽亞,道成肉身來到世上,他經受試探,並沒有犯罪(彼前2:22),但耶穌甘願選擇盡諸般的義,受約翰的洗,為我們作了美好的榜樣。所以,基督徒受洗是效法耶穌的榜樣。一個重生得救的信徒,不僅承認自己的罪,而且願意一生跟隨主,效法耶穌,除了特殊情況外(路23:42-43),都當接受洗禮,見證信仰。

(三)受洗是聯合的象徵

受洗雖是一個外表的行動,但藉著洗禮也表明與神的立約,即受洗者宣告他已歸入基督,與祂聯合,成爲一體。正如保羅在羅馬書6:3-5所說:“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基督)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裏復活一樣。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洗禮被看為是信徒與主聯合最完美的象徵,當我們進入水中淹沒時,我們的老我與基督同釘十架,同埋葬;當我們從水裏出來的一刻,見證一個新人的誕生,我們已從罪的權勢下得著釋放,並與基督一同復活。神學家巴刻曾建議,若有人想明白基督教信仰的本質和精要,讓他看看洗禮吧。因爲洗禮將人與復活主的關係表明了出來,象徵我們與主的聯合。

願神賜福今年受浸的九位弟兄姐妹,也藉著這次洗禮,開始一個新的人生旅程。求神加添他們的信心,明白洗禮的意義,在信仰裏紮根,在基督裏經歷豐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