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受難的意義               梁牧師

 下周將是一年一度的受難和復活節。初期教會,基督徒通常會在每年的逾越節,紀念主的受難與復活。但尼西亞會議(公元325年)後,教會確立了春分或滿月後的第一個禮拜日為復活節,這傳統一直延續至今。對人類歷史來説,耶穌的受難與復活是一個重要的事件,因爲這關乎我們信仰和命運的關鍵。耶穌為何如此痛苦地死在十字架上?耶穌的受難究竟有何意義?

(一)他愛我們

在聖經中,耶穌的受難常與愛連在一起。使徒約翰說:“神差他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藉著他得生,神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了”(約一4:9);福音書也指出:“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聖經啓示,耶穌的受難乃是彰顯神的愛。他降世本不是要定世人的罪,而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約3:17)。藉著耶穌的十字架,無罪的耶穌擔當了我們的罪,叫我們因著信他,成爲義(林后5:21)。保羅正是從耶穌的受難裏,明白神的愛是何等的長濶高深(弗3:18),因此他感慨地宣告: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他是愛我。所以,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加2:20)。

(二)為我捨己

羅馬書5:8說:“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這節經文啓示了神愛的背後,所表達福音的意義:他是愛我,為我捨己(加2:20)。舊約先知曾預言那將要來的彌賽亞,他要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賽53:4-5)。今天福音的好消息,就是耶穌實現了舊約的預言,他道成肉身,來到這世界,甘願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成就美好的救恩;三天後,他又從死裏復活,見證他就是那位得勝罪惡,得勝死亡的主。今天每一個信靠他的人,都可以因神愛子的血得蒙救贖,因信稱義,有永生的盼望。這正是耶穌的捨己犧牲,給人類帶來了出路和盼望。

(三)與神和好

舊約會幕中,有幔子將聖所和至聖所隔開(出26:33),大祭司一年一次進入至聖所,為自己和百姓贖罪(來9:7)。但聖經三次記載了耶穌斷氣時所發生的驚人一幕:殿裏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太27:51; 可15:38; 路23:45),這一奇特的事件,表明了耶穌受難的意義:因他的受死,擔當了全人類的罪與刑罰,拆毀了神與人中間的幔子,使我們與神重新和好(羅5:10)。救恩的意義,就是因著耶穌的死,我們罪得饒恕,可以重新回到神的面前,恢復神與我們的關係,并且神也將這勸人和好的職分托付給我們(林后5:18)。十字架是基督信仰的標志,這不僅展現神捨己犧牲的愛,同樣通過耶穌的受難,表明神藉基督十字架所成就的救恩:今天,每一個屬神的兒女,都可以因信與神重新和好,得享神同在的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