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耶和華見證人會        梁牧師

 最近經過一些街頭或商場,看見有人拉著橫幅,推銷他們的雜志書籍。一瞭解,原來他們是“耶和華見證人會”。這些信徒彬彬有禮,通過挨家挨戶叩門,去與人講述他們的“信仰”。甚至一些信徒也因他們的熱忱、友善及自己對真理認識的不夠,而陷入迷茫之中。那麽,“耶和華見證人會”究竟所信的是什麽呢?他們是屬基督教會嗎?

要認識耶和華見證人會(以下簡稱見證人會),首先要回到第四世紀教會出現的亞流派;這派曾在當時教會信徒中產生巨大混亂,其最大的問題,就是否論基督完全的神性。他們理由如下:

  • 父(上帝)比子(耶穌)在先,所以子未曾與父永遠同存(西1:15)。
  • 約1:1的話“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為不可信。
  • 道(基督)是被造的,不過是最先被造而已。
  • 道既是被造的,則不能與神同等。
  • 道也可能犯罪。

在嚴重的爭議中,當時教會召開了第一次大公會議,就是著名的尼西亞大會。在經過幾輪激烈辯論後,定亞流派為異端,並為確保基督教信仰的純正,會議訂立了尼西亞信經,至今仍被許多教會誦讀,作爲我們信仰的告白。

今日,見證人會被稱爲亞流異端的重現。他們只承認耶和華是創造天地的獨一真神,而耶穌只是一個次神、被造的。他們反對輸血,即使有生命危險,也不許可;他們反對擺設聖誕樹,過聖誕節,拒絕服兵役、不擔任政府公職等。在信仰方面,他們曲解聖經,或用自己的譯本(新世界譯本),支持他們的觀點,令到信仰根基不扎實的信徒,很容易上當。

在信仰上,見證人會否認基督的神性和三位一體的教義,而這正是整本聖經核心的真理:在舊約,一開始就啓示這位創世真神,不是一位一體,而是三位一體。如創1:1原文“神”字用的就是複數;同章26節: “神(單數)說:‘我們(複數)要照著我們的形象,按我們的樣式造人’;在新約,主的話也見證神三位一體的屬性,如太28:19耶穌吩咐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為信徒施洗,而這裏“名”原文是單數,表明真神雖有三個位格,卻是一體的;門徒腓力曾要求耶穌將父神顯給他們看,耶穌就對他説:“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約14:9);當猶太人拒絕耶穌時,耶穌對他們説:“我與父原爲一”(約10:30),“父在我裏面,我也在父裏面”(約10:38),這些宣告都表明了耶穌基督與父神的關係:基督與父神是一體的,但可分別行事。

異端通常否認聖經或基督教某方面的教義,而把自己放在聖經之上。就像見證人會一樣,否認耶穌基督的神性及他在十字架上的救贖,使人離棄真道,背後乃是撒旦的作爲。求神幫助我們,努力在至聖的真道上造就自己,懂得分辯,竭力抵擋異端,靠主得勝。(參考王永信《真道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