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不說—撒福音種子 楊百合弟兄
1977年11月間,香港基督教文藝出版社在馬來西亞八打靈路德樓舉行“星馬基督教寫作講習班”,講員有許牧世教授、林治平教授、張曉風副教授、殷穎牧師等。這次寫作講習班,有一件事,給我留下深刻的印象:有個六十多歲的姐妹,在營會曲終人散的當兒,拿出一本紀念冊來,要弟兄姊妹留下金玉良言作為記念。我好奇,想要知道張曉風姐妹在紀念冊上留下甚麼字句,我看她只寫了四個字:“不能不說”。
“不能不說”這四個字太簡單了;張曉風姐妹是名作家,應該有許多富有哲理的文句可以寫。後來,我發現這四個字有聖經背景:使徒行傳第三章記載,彼得約翰到聖殿裏禱告,有個生來瘸腿的人,向他們求賙濟。彼得奉耶穌基督的名,叫他“起來行走!”結果那人果然起來行走,進入殿裏走着,跳着,讚美神。眾人都很驚訝,彼得乘機講了一篇很感人的道,有五千人信主。這件事,宗教領袖知道了,滿心不悅,禁止他們傳講耶穌。彼得約翰說:“聽從你們,不聽從神,這在神面前合理不合理,你們自己酌量吧!我們所看見所聽見的,不能不說。”(徒4:19-20)
原來“不能不說”有這樣的聖經背景,就顯出它的分量來。“不能不說”,但要怎麼說?換言之,要怎樣傳講傳音?
我信主之後就想要傳福音。在1970年代,我在金馬崙執教。一天早上,有個愛主的青年對我說:“楊弟兄,我一天向三個人傳福音!”我瞪着眼睛望着他,對他說:“你怎樣傳?這麼厲害!”他從衣袋裏掏出三張福音單張來,說:“我出門時,把三張福音單張放進衣袋裏,遇見朋友就傳遞出去,那不是向三個人傳福音了嗎?”哦,對呀!一張福音單張是一篇精彩的福音短講,分發三張出去,就等於向三個人傳福音。我受那弟兄的影響,出門時衣袋裏總是帶着福音單張。
不能不說,向鄰居說。記得某天早上,我出門時,看見鄰居在洗車,我就想,應向他傳福音,最好的方式是遞給他一張福音單張。我知道他是我同事L的好朋友。單張還未遞給他,我先對他說:“L老師最近信了耶穌。你知道他信的是甚麼嗎?這裏有篇文章介紹他的信仰,請你抽空一讀,好嗎?”這時,我把單張遞給他。
不能不說,向任何人說。有一次有幸受邀到怡保一個教會講道;聚會的時間到了,弟兄姐妹徐徐走進禮拜堂。我後面有個姐妹快步走到我前面,對我說:“楊先生,很感謝你,你是第一個向我傳福音的人!”我望着她,一時想不起她是誰。後來想到了,她是一個直銷員,幾年前到我家推銷產品,臨走時,我給她一張福音單張。也許她拿到我的福音單張讀了,沒有立刻信主,但留下“神愛世人,耶穌愛我”的印象,後來說不定是在福音佈道會中接受了主,或有人與她談道時信了主。
派福音單張給人,是撒福音種子。聖經說:“流淚撒種的,必歡呼收割。”(詩126:5)讓我們憑着信心,以“不能不說”的精神,把福音的種子撒出去吧!
(載編自金燈臺活頁刊 第229期2024.1。作者楊百合弟兄,馬來西亞人,原任教職,現已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