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的意義 梁牧師
如果要認識基督教,就無法避開“福音”這個主題,因爲這是整個基督教信仰的中心。按字面意思,“福音”就是好消息,按内容說,最簡單的描述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説,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説,第三天復活了”(林前15:3-4)。那麽,福音的意義究竟何在呢?
(一)預備人得救
聖經啓示我們,人類真正的問題不是物質的缺乏,也不是身體的病痛,而是因始祖犯罪,以致罪從一人入了世界,於是死就臨到衆人(羅5:12)。面對罪的刑罰,人無力靠善行、宗教和道德獲得自救,因爲“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羅3:20)。但神卻愛我們,在人絕望中,為我們預備了一條有新又活的路(來10:20),也就是美好的福音: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我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羅1:16);人類最大的祝福,就是得著福音的好處,使我們靠著耶穌,出死入生,得蒙拯救。
(二)顯明神的義
保羅在羅馬書1:17指出,“因爲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至於信”。福音不但使人通過耶穌所成就的救恩,得蒙拯救;而且也顯明神對祂立約子民不變的信實和慈愛。神通過基督一次為罪受死,義的代替不義,使我們得以來到神的面前(彼前3:18)。正如保羅所説的,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借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羅3:25)。福音也顯明神的慈愛,罪人得救不是出於自己,也不是出於行爲,而是神所賜白白的恩典(弗2:8-9)。得救不是立功之法,而是信主之法,這正是福音所顯明的“神的義”。
(三)生命更豐盛
福音不但是信徒得救的途徑,而且也是神賜福的管道。主耶穌曾宣告:“我來了,是要叫羊得生命。并且得的更豐盛”(約10:10)。當一個人悔改信主后,神在聖徒中的基業可謂何等的豐盛(弗1:18)。正如《新生命》的作者所說,一個接受基督救恩的人,首先就是罪得赦免,得享永生(約5:24);其次每一個接待並信他名的,主應許賜他權柄,作神的兒女(約1:12);所以,今天信徒可以坦然無懼地來到神施恩寶座面前,得憐憫,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來4:16);同時,作爲主的門徒,耶穌已應許將他的平安賜給我們,這平安可以幫助我們勝過人生的憂愁和膽怯(約14:27);最後,信徒最大的祝福,就是真理的聖靈内住在每一個信靠他的人裏面,成就神以馬内利同在的祝福(約14:17)。
福音是大喜的信息,也是人一生最美的祝福。但願人人都能認識接受,同得這福音的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