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的福分 (二)           梁牧師

詩歌《人生的福》說:“人生一切能享的福,哪樣保留得住 ?人生一切能享的福,哪樣不虛空 ?人生一切能享的福,哪樣能夠滿足? 人生一切能享的福,哪樣能帶走? 我願給你最好禮物,就是主基督; 勝過你人生一切的福,最深的羡慕 ……” 那麽,成爲基督徒除了罪得赦免、得著永生及作神兒女外,還有哪些福份呢?

(四)得享平安

主耶穌在上十字架前,對門徒說:“我留下平安給你們;我將我的平安賜給你們,我所賜的,不像世人所賜的;你們心裏不要憂愁,也不要膽怯”(約14:27)。此前,耶穌曾告訴門徒,他要離開,但他不會撇下他們為孤兒(約14:18)。因爲耶穌知道,門徒在世上會遇見難處,不過耶穌的方法,並不是叫門徒離開所處的環境,而是賜下應許,將他的平安賜給他們。基督徒信主後,主的平安會進入信徒的心裏。而這份平安與世人的不同,因爲耶穌說,這是祂的平安。世人所講的平安,通常局限於自我的環境、追求現實的順利和平穩;但耶穌的平安不是表面,也不是短暫的穩定,而是因著耶穌本有的神性,及他所成就的工作,信徒在他話語裏,藉著信靠順服,產生對未來和未知的把握。信徒在世上雖有苦難,但基督徒可以在主裏面有平安,因為耶穌已經復活了,祂勝過了世界,勝過了死亡(約16:33)。為此,基督的平安使我們不再憂愁和膽怯。

(五)領受應許

成爲基督徒,很大的祝福,就是進入神的應許,因爲聖經說:“神的應許,不論有多少,在基督都是是的”(林後1:20)。這經文告訴我們兩件事:首先神的應許都是在基督裏,這是因著基督的救恩而成就的。其次,神的應許都是“阿門”,就是必將應驗,永不改變。在羅馬書,當保羅提到亞伯拉罕時說,雖然他將近百歲,妻子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但亞伯拉罕的信心仍不軟弱,他仰望神的應許,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作成(羅4:19-21)。最終,亞伯拉罕的經歷,應驗了神的話:人若信,就必看見神的榮耀(約11:40)。基督徒是蒙福的一群,因爲“聖經把衆人都圈在罪裏,使所應許的福因信耶穌基督,歸給那信的人”(加3:22)。基督裏的信徒得以領受神一切的應許,因爲“那應許我們的是信實的”(來10:23)。

(六)聖靈內駐

在舊約,神啓示以賽亞先知說:“主自己要給你們一個兆頭,必有童女懷孕生子,給他起名叫以馬內利(就是神與我們同在)(賽7:14)。到了新約,福音書告訴我們,這事應驗在耶穌的身上(太1:22):主耶穌道成肉身,來到這世界,他不但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成就美好的救恩,而且他也求父,將保惠師聖靈賜下,叫他永遠與我們同在(約14:16)。今天基督徒因聖靈的內駐,領受以馬內利的應許,得享神永遠的生命。因聖靈的開啓,引導我們進入真理(約16:13);因聖靈的安慰,困境中得享平安;因聖靈的光照,看見自己的虧欠,願意謙卑回轉;同樣,基督徒若願意順服聖靈的帶領,便能被聖靈充滿,經歷神的能力,靠主得勝。信耶穌是何等的有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