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                 梁牧師

 約翰福音20:24-29,記載了耶穌向門徒多馬顯現的一幕。雖然之前,多馬堅持若非親眼看見耶穌手上的釘痕,並用手探入肋旁,他總不信。但是,當復活的耶穌向他顯現,並邀請他伸手摸他,及探入他的肋旁時,多馬非但沒摸,也沒用手探入;而是稱耶穌為,“我的主,我的神!”多馬的認信,改變了他的一生。但耶穌緊接的一句話,卻道出了領受福音的奧秘:“你因看見了我纔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那沒有看見就信的爲什麽有福了呢?

(一)信心是神所賜的

從門徒對耶穌的認識,可以看見,他們對主信心的建立,完全賴於耶穌對他們的開啓、引領和啓示。在地上三年的事工中,耶穌呼召門徒跟隨他,藉著傳道、醫病、趕鬼、顯神跡,並向門徒顯明自己彌賽亞的身份(可8:29),儘管耶穌曾三次向門徒預言他的受難與復活(可8:31; 9:31; 10:33-34),但門徒並沒有明白其中真正的意義。自以爲絕不會跌倒的彼得,在耶穌被捕後,三次否認主;耶穌受死后,門徒懼怕躲藏;多馬聽見其他門徒遇見復活的主,卻仍懷疑不信。雖然門徒小信、健忘,但神的慈愛、憐憫并沒有離開他們;因著耶穌在他們中間的顯現,使這第一批跟隨主的門徒,成爲親眼看見、親手摸過復活主的見證人。在聖靈的帶領,他們建立了對神的堅定信心,成爲基督的使者,將福音傳到了地極。

(二)信心是人的回應

保羅在以弗所書2:8-9說:“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并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爲,免得有人自誇”。保羅提醒我們,一切恩典,包括救恩的成就、賜予及持守,都是出於神(來12:2);甚至我們的“信心”,也是神的恩典(林前12:3)。這裏雖然强調在屬靈的事上,人不可自誇。但并不是否定信心的重要,因爲信心雖不是得救的原因,但它帶來的果效,卻是人領受神祝福的管道。好像多馬聽見復活耶穌的見證,他卻懷疑,拒絕用信心來回應,。這正是今天許多人的問題。面對福音,神的啓示、話語和見證,人需要用信心來回應,而不是局限在人有限的理性裏,更不能固執己見。感謝神!因耶穌的憐憫,多馬最終降伏在他面前,稱耶穌為我的主,我的神!

(三)信心是不凴眼見

巴刻在《基督徒須知》一書中說,所謂“信心”就是信靠與交托,不凴眼見。好像希伯來書所描述的,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來11:1)。認識神必須通過信心的橋梁,因爲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到神面前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來11:6)。基督徒就是一個信心的旅程,從得救、成長、得勝、到最後見主面,都離不開那超越眼界的信心。聖經中許多信心的偉人,他們單單仰望神的應許,不凴眼見,最終得蒙祝福,今天每一個屬神的兒女也是如此。願新的一年,求神打開我們屬靈的眼睛,跨越短暫,衝破疑雲,將我們的信心建立在神話語的應許上,成爲一個有福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