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小組查考“少年財主”的故事。有姊妹特別提到耶穌基督很愛這個有錢的青年。馬可福音第十章第二十一節這樣說:「耶穌看著他,就愛他。」

反復思想這段經文,給我一個很大的提醒。

我們知道耶穌基督是神的愛子。他甘心降世成為人,甚至在十字架上擔當全人類的罪,其中一個原因是他對上帝父神完全的順服;可是還有另外一個很重要的原因—-這就是他對我們的愛。

做基督徒久了,有時會對上帝的愛看作理所當然。我們認識神的工作,讚歎神的大能,卻忽略了神一切創造救贖大功後面的推動力是他對我們那份深情的愛。“神愛世人”—–就是這個愛令耶穌走遍加利利,也是這個愛催使耶穌走向各各他。這個愛使耶穌停在撒瑪利亞,向井邊的婦人談道;這個愛也令耶穌在半路向這個少年財主傳福音—因為「耶穌看著他,就愛他。

耶穌離世之前,吩咐門徒去傳福音。我們的救恩是白白的得來,故此我們也要順服耶穌的命令,把福音白白的傳出去—這就是還福音的債。基督徒明白這點;特別是初信的,很多都心裡火熱,願意為福音盡力;但久而久之,起初的愛心會慢慢的冷淡。這是每一個基督徒都要面對的危機。我們可以照常每星期來教會,風雨不改;可是我們所關心的可能已經不是神的國度,而是自我的需要,個人的平安而已。我們也會講耶穌, 但忘記了傳福音的一個先決條件,就是心裡一定要有從耶穌來的愛;不只是愛跟我們一樣背景(同聲同氣)的老朋友,也要愛那些跟我們很不一樣的人。所以我們須要互相提醒:要是沒有耶穌那份愛世人的心,我們所傳的就只不過是“鳴的 鑼、響的鈸”而已。

願聖靈挑旺我們對教會(神的家)的負擔;樂意把耶穌的福音與多人分享。更重要的是在傳福音的時候,讓對方看到的不是推銷員,也不是法官,而是耶穌基督的愛和他的十字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