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常在耶穌基督裡 温錦榮
主耶穌說: 「你們要常在我裏面,人若不常在我裏面,就像枝子丟在外面枯乾,人拾起來,扔在火裏燒了。」(約15:4,6) 耶穌這話是千真萬確的,因為從基督徒的屬靈生命中可以得到驗證,信徒生命的枯乾,易於犯罪,在勞苦重擔中得不到安息,對神的話無興趣,盼望膜糊,失去喜樂……等等,這一切都因人不在耶穌基督裏,所以主命令人說:人要在祂裡面,這是必須的,不是可有可無的。因為不在祂裡面,我們的生命在世人面前即使如何風光燦爛,在神眼中,卻仍是枯乾的枝子,被人拾起來,扔在火裏燒了。
人裡要常在耶穌基督,必須先接受衪做自己的救主,繼而相信耶穌的話,祂的話完全是真的,是神向人說話,神是信實的,沒有說假話,祂在新約四福音裡說了很多話,祂說: 「不要為生命憂慮」,但人仍會為吃什麽,喝什麽,穿什麽周日思慮;祂說: 「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但人真的相信耶穌這話嗎? 畢士大池有一個已經病了三十八年的癱子。要等候池水攪動時第一個跳進水裏得醫治,卻一直不成功,後來耶穌醫好了他,他就拿起褥子走了。事後,耶穌在聖殿裏找到他,對他說:「你已經完全好了,不可再犯罪,免得招來更大的禍患。」他有認真地信耶穌所說「招來更大的禍患」這警告,以後不再犯罪嗎? 基督徒被生命的主救贖,被稱為義,以後一生還要走很長的路,這條趨向成聖的路,必須要相信耶穌的話,常在耶穌基督裡才會有得勝可能的。
人要常在耶穌基督裡,就必須愛主,聖經說: 我們愛,因為上帝先愛我們,所以人要領受主的愛,讓祂的愛感召和激勵我們,以至我們對祂的話不單有信心,亦能樂意地順服祂的話而行,我們不感受到生命的主降卑為我捨己,賜該死的我有永生,我們就不懂得珍惜主的大愛,作祂所喜悅而又榮耀主名的事。除了愛耶穌,我們也認識到耶穌是掌管萬有的主,那麽祂的權柄能力難道不能承載這個渺小的「我」嗎?所以我們把自己放在耶穌基督裡應該要完全放心,耶穌基督也是萬王之王,是生命的主,我們作為祂國度裡的子民,順服祂的話而行,豈不是頂應該合理嗎? 豈會成為我們在耶穌基督裡的難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