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基督              温錦榮

「認識」這個詞在聖經中可翻譯成: 知道、認識、明白、曉得、看出 (認出) 等等不同的詞語,但認識神或認識基督的人不一定是信耶穌或跟從基督的人,因為,有些人雖然知道上帝,卻不當作上帝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以至思念變為虛妄,而且無知的心也昏暗了(羅1:21),聖經說魔鬼也認識耶穌,有一次,耶穌治好了許多害各樣病的人,又趕出許多鬼,不許鬼說話,因為鬼認識他。(太25:12) ,可見認識基督是有不同層次的。

「人」靠着自己不能認識基督,因為人是全然敗壞的,人是死在罪惡過犯當中,即使有良知也不能認識基督,因為人的良知是被有罪的世界污染了,扭曲了,殘廢了,蒙蔽了,所以人不能靠良知可以得救,除了籍着聖子耶穌,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那麽要靠着什麽才能認識基督,以至可以到父那裡去呢? 是要靠神的恩典,要籍神所差的聖靈去「重生」了人,人聽道聽福音才不再是左耳入右耳出,乃是被聖靈摸着了心,以至他能真正的口裏相信,心裡承認耶穌基督是救主,這樣他才是重生得救的人,使他一生不會離開上帝,上帝也永遠不會丟棄他。

認識基督的人可以被察驗或可以自我反省嗎? 耶穌說: 沒有好樹結壞果子,也沒有壞樹結好果子。凡樹木看果子,就可以認出它來 (路6:43-44) , 因為人若說「我認識他」,卻不遵守他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裏了 (約一2:4) ,所以人若遵守主的誡命,就曉得是認識他 (約一2:3)。基督是「光」,光照在黑暗的世界裡,如果人願睜開心靈的眼睛,就會看見光,被光所照而投入這真光之內,這樣人就住在耶穌基督裡,凡住在他裏面的,就不犯罪,相反,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見他,也未曾認識他 (約一3:6),所以人可以憑着察驗自己是否已經出黑暗,進入那奇妙光明,而知自己是否真正的認識耶穌基督。

還有一點,耶穌基督是救主,是神自己,是救人脫離黑暗世界的盤石,是無價寳,當人認識基督,就會如保羅所說: 我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着基督 (腓3:8) 。所以當人在基督之上擺放着自以為更重要更值得終日思量籌算的東西,作為他不斷追逐的目標,他認識基督仍是不够或不完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