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 腓立比書3:4-11

Phil. 3:4 其實,我也可以靠肉體;若是別人想他可以靠肉體,我更可以靠著了。 5 我第八天受割禮;我是以色列族、便雅憫支派的人,是希伯來人所生的希伯來人。就律法說,我是法利賽人; 6 就熱心說,我是逼迫教會的;就律法上的義說,我是無可指摘的。 7 只是我先前以為與我有益的,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 8 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 9 並且得以在他裡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乃是有信基督的義,就是因信神而來的義, 10 使我認識基督,曉得他復活的大能,並且曉得和他一同受苦,效法他的死, 11 或者我也得以從死裡復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