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利賽人」與「吏」             

取材:法利赛人和稅吏的祷告     作者:吳明真

「法利賽人」與「稅吏」是兩種截然不同類型的人物。在禱告的比喻中,耶穌用極端對比的人物,告訴我們禱告應有的心態。 「法利賽人」的學問淵博、生活嚴謹,他們 嚴格遵守摩西律法;在社會上他們被人尊重,一般人認為是義人。而「稅吏」剝削猶 太人,生活腐敗,違反摩西律法;在社會上稅吏被人棄絕,一般人不願意跟他們往來,視他們為罪人(路十九7;太二一32)。

法利賽人站著,自言自語的禱告說: 「神啊,我感謝祢,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 之一。」(路十八11-12) 猶太人的禱告習慣常是站著(太六 5)。「自言自語的禱告」,希臘文是「為自己的這些事禱告」。我們禱告的對象是神,禱告的態度應該要慎重,方能得到神的喜悅。法利賽人禱告的態度不好,其缺失有二:(1) 說別人的不好。法利賽人的禱告不是感謝神的祝福與恩典,而是數落別人的缺點,並且藐視別人;他說: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2) 說自己的好。法利賽人的禱告是誇耀自己的成就,自以為義;他說:我一個禮拜禁食兩 次,而且遵守什一奉獻。摩西律法規定,百姓要一年禁食一次,在贖罪日的時候,表示為罪痛悔(利二三27)。法利賽人為了表示信仰的虔誠,一週禁食兩次,在星期一和星期四;法利賽人也強調「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這本是好的,但做為信仰上之誇口、自義,反成為神所厭惡的。

那稅吏遠遠的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說:「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路十八13) 稅吏的禱告與法利賽人截然不同:(1)稅吏不敢站在醒目的地方,只是遠遠的站著; 或許法利賽人是站在前面醒目的地方,為了讓人看見他的虔誠。(2)猶太人的禱告習慣常是舉目望天(約十一41),稅吏卻不敢抬起頭來,因為自覺污穢,不配站立在神面前,得到神的恩典。(3)當法利賽人吹噓自己的榮耀,自認是義人時;稅吏卻不斷的捶著胸,為了罪過憂傷和悔改,自認是罪人。(4)法利賽人向神誇耀自己的美德,他不需要神的開恩與憐憫;而稅吏卻求神施恩,可憐他這個罪人。經云:「神啊,求祢按祢的慈愛憐恤我!按祢豐盛的慈悲塗抹我的過犯!」(詩五一1)。當我們願意認罪悔改,神是慈愛的,祂會赦免我們的過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