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是什麼?        馮國良長老

今天證道的題目是夫妻的愛。下星期是母親節。到時一定又出現不少的篇幅去歌頌母愛的偉大。可是,我們明白愛究竟是什麼嗎?

哥林多前書十三章十三節說,「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愛,這三樣,其中最大的是愛」。約翰福音十三章耶穌說:「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

約翰十五章耶穌再一次強調:「你們要彼此相愛,像我愛你們一樣;這就是我的命令。」

究竟什麼是愛?我們真懂得愛嗎?

愛是否只是一個溫暖的感覺?好像熱戀中的情侶,喃喃細語,心心相印?

愛是否只是一個法律上的委身,在教堂,在親友面前交換戒指,然後在掌聲中正式成為夫婦?

愛是否只是一個一番情願,看著熟睡的孩子,盼望他快高長大,成家立室,更希望他和他的配偶,將來會照顧我們的老年?

以上都是愛,可是這些都不完全;因為不少熱戀的情侶日後成了仇人;不少曾經山盟海誓的夫婦要鬧離婚;也有不少的父母跟子女的關係弄得很不愉快;甚至夫婦,父子互相傷害,這些報導已經是是屢見不鮮。

究竟問題出在哪裡?

是否我們相愛,只是為了自己的好處?所以對方可愛,我就愛。對方聽話,我就愛。要是你我意見不合,我就看你不順眼;我就跟你作對?是否我們的愛,都只是建立在自我的利益上?怪不得昨天稱兄道弟,今天可以翻臉無情。

可是耶穌基督命令我們互相相愛,不是這樣。耶穌說:「你們要彼此相愛,像我愛你們一樣。」

耶穌怎樣愛我們?耶穌在我們與他為敵的時候,他仍然愛我們,他已經愛我們。耶穌的愛是一個舍己的愛,是願意犧牲自己,成全他人的愛。真正的愛是“不求自己的利益”。所以我們肯放下自我,家庭才有和諧;肯放下自我,教會才會復興。

肯放下自我,不處處自為自己著想,我們才能真正做到彼此相愛。

愛不是一個感覺,愛是舍己,愛是犧牲。這樣的愛才是一個基督徒應有的生命。

願神的靈幫助我們互相相愛,因為單靠自己的意志,我們做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