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 : 約翰壹書 3 : 4 -10
3:4 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 5 你們知道主曾顯現,是要除掉人的罪;在他並沒有罪。 6 凡住在他裡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見他,也未曾認識他。 7 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行義的纔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 8 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 9 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作種)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 10 從此就顯出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凡不行義的就不屬神,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