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顯明
Ø 自從造天地以來, 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 雖是眼不能見, 但藉著所造之物, 就可以曉得, 叫人無可推諉. (羅馬書1章20節)
人的罪
Ø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 虧缺了神的榮耀. (羅馬書三章23節)
Ø 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 卻不當作神榮耀祂, 也不感謝祂.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 無知的心就昏暗了. 自稱為聰明, 反成了愚拙, 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 彷彿必朽壞的人, 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 所以神任憑他們, 逞著心裡的情慾行污穢的事, 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 他們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 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 不敬奉那造物的主. (羅馬書1章21-25節)
Ø 沒有義人, 連一個也沒有. 沒有明白的, 沒有尋求神的. 都是偏離正路, 一同變為無用. 沒有行善的, 連一個也沒有. (羅馬書3章10-12節)
罪的後果
Ø 但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神隔絕, 你們的罪惡使他掩面不聽你們. (以賽亞書59章2節)
Ø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 (羅馬書3章23節)
Ø 按著定命, 人人都有一死, 死後且有審判. (希伯來書9章27節)
神的愛
Ø 神愛世人, 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 叫一切信他的, 不至滅亡, 反得永生. (約翰褔音3章16節)
Ø 神差他獨生子到世間來, 使我們藉著他得生, 神愛我們的心, 在此就顯明了. (約翰一書4章9節)
基督的代贖
Ø 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 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 就得以在義上活. 因他受的鞭傷, 你們便得醫治. (彼得前書2章24節)
Ø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 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羅馬書5章8節)
Ø 耶穌被交給人, 是為我們的過犯, 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馬書4章25節)
人不能自救
Ø 耶穌說, 我就是道路, 真理, 生命. 若不藉著我. 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 (約翰褔音14章6節)
Ø 因為只有一位神, 在神和人中間, 只有一位中保, 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 (提摩太前書2章5節)
Ø 除他以外, 別無拯救. 因為在天下人間, 沒有賜下別的名, 我們可以靠著得救. (使徒行傳4章12節)
人的接受
Ø 看哪, 我站在門外叩門. 若有聽見我聲音就開門的, 我要進到他那裡去, 我與他, 他與我一同坐席. (啟示錄3章20節)
Ø 所以你們當悔改歸正, 使你們的罪得以塗抹. (使徒行傳3章19節)
Ø 凡接待他的, 就是信他名的人, 他就賜他們權柄, 作神的兒女. (約翰褔音1章12節)
Ø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 也因著信, 這並不是出於自己, 乃是神所賜的. 也不是出於行為, 免得有人自誇. (以弗所書2章8-9節)
得救的確據
Ø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 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 就必得救. 因為人心裡相信, 就可以稱義. 口裡承認, 就可以得救. (羅馬書10章9-10節)
Ø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 神是信實的, 是公義的, 必要赦免我們的罪, 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約翰一書1章9節)
生活的力量
Ø 他對我說, 我的恩典夠你用的. 因為我的能力, 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 (哥林多後書12章9節)
Ø 我來了, 是要叫羊((或作人))得生命, 並且得的更豐盛. (約翰褔音10章10節)
永生的盼望
Ø 信子的人有永生. 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 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約翰褔音3章36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