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 :以西結書   18 : 5 – 9

18:5 人若是公義、且行正直與合理的事.
18:6 未曾在山上喫過祭偶像之物、未曾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未曾玷污鄰舍的妻、未曾在婦人的經期內親近他、
18:7 未曾虧負人、乃將欠債之人的當頭還給他、未曾搶奪人的物件、卻將食物給飢餓的人喫、將衣服給赤身的人穿、
18:8 未曾向借錢的弟兄取利、也未曾向借糧的弟兄多要、縮手不作罪孽、在兩人之間、按至理判斷、
18:9 遵行我的律例、謹守我的典章、按誠實行事、這人是公義的、必定存活.這是主耶和華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