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 :腓立比書      3 : 4 -16 

3:4 其實我也可以靠肉體.若是別人想他可以靠肉體、我更可以靠着了。
3:5 我第八天受割禮、我是以色列族、便雅憫支派的人、是希伯來人所生的希伯來人.就律法說、我是法利賽人.
3:6 就熱心說、我是逼迫教會的.就律法上的義說、我是無可指摘的。
3:7 只是我先前以為與我有益的、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
3:8 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着基督.
3:9 並且得以在他裏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乃是有信基督的義、就是因信 神而來的義.
3:10 使我認識基督、曉得他復活的大能、並且曉得和他一同受苦、效法他的死.
3:11 或者我也得以從死裏復活。
3:12 這不是說、我已經得着了、已經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着基督耶穌所以得着我的。〔所以得着我的或作所要我得的〕
3:13 弟兄們、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着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
3:14 向着標竿直跑、要得 神在基督耶穌裏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
3:15 所以我們中間凡是完全人、總要存這樣的心.若在甚麼事上、存別樣的心、 神也必以此指示你們.
3:16 然而我們到了甚麼地步、就當照着甚麼地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