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羅馬書1:16-17, 3:21-26

1:16 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 17 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

3:21 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 22 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 23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24 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 25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 26 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